轉知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轉知教育部函文,提醒各校應妥適選用教材避免衍生爭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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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教務主任
張貼日期: 2026-08-14 15:16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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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8月1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0072331號函辦理。
- 有關教育部轉知大陸委員會近期接獲民眾陳情,國內學校、教保服務機構使用中國大陸製文書表單或歌曲輔助教學,因文件內容使用簡體字,歌曲創作背景亦具政治意涵等情形,引發外界關注。
- 請各校從事教學活動時,應審慎選用教材(避免使用中國大陸簡體字教材或具政治意涵歌曲),將本土相關素材融入日常作息中,認識並認同在地文化,以維學生學習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