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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本(112)年8月1日宣布「自8月15日起,COVID-19篩檢陽性輕症/無症狀民眾,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日調整為5日;同時全面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」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3-08-14 08:39:31 點閱: 729 (另開新視窗)


1.為配合前述疾管署宣布事項,自本年8月15日(以篩檢陽性 日為準)起,各機關(構)學校人員於自主健康管理期 間,如有請假需求,依各類人員適用之請假規定辦理;亦 即因COVID-19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有請假需求者,應依 相關規定(如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等)請病假或其他適當假 別。

2.人事總處本年3月14日總處培字第1123024982號函,有關 COVID-19篩檢陽性輕症而無法出勤人員,機關核給至多6日 病假及該病假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考績等次考量等 規定,自本年8月15日起停止適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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