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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絕職場霸凌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5-03-30 12:05:42 點閱: 960 (另開新視窗)


拒絕職場霸凌 的代表圖片

職場霸凌:

指發生在工作場所中,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之處罰,造成持續性之冒犯、威脅、冷落、孤立或侮辱行為,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、被威脅、羞辱、被孤立及受傷,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

重之身心壓力。

權責單位及申訴管道(依身分類別劃分並指派專人每日查收)

(一)本校人事室

  1. 負責教職員工、約聘僱人員申訴案。
  2. 專線電話:04-8882119-16
  3. 傳真:04-8887681
  4. 電子信箱:a0931680966@gmail.com

(二)本校總務處:

1.負責技工、工友及臨時人員申訴案。

2.專線電話:04-8882119-15

3.傳真:04-8887681

(三)涉及職場霸凌事件者為校長,則依「彰化縣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首長涉及職場霸凌處理程序」辦理,由彰化縣政府(教育處)受理申訴事宜。

關心電話8882119-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