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經教育部核定辦理「114學年度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(國民小學教育班)」,請鼓勵貴屬符合資格之偏遠地區學校現職代理教師報名進修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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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5-06-26 11:09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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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4年6月19日北教大進字第1141040092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
招生對象: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,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,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,且現職為偏遠地區國民小學代理教師,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 |
(一) |
符合「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」第8條第2項者(補助生),由主管機關採公開甄選方式,進用未具教師資格之現職代理教師,且最近3年內於偏遠地區學校實際服務累計滿4學期,並表現優良者。 |
(二) |
符合「師資培育法」第8條之1第1項者(自費生): |
(1) |
於偏遠地區學校實際服務累計滿10學期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代理教師。 |
(2) |
同一縣市之偏遠地區學校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以上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代理教師。 |
(1) |
於學校(不限偏遠地區)實際服務累計滿10學期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代理教師。 |
(2) |
同一縣市之學校(不限偏遠地區)實際服務任教科目累計滿6學期以上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代理教師。 |
三、 |
上課時間:學期間為週六、日上課。寒暑假期間為週一至週五上課。 |
(一) |
報名方式:符合報名資格者,於114年7月7日開始報名,依簡章規定郵寄報名表件及審查資料、新臺幣1,800元報名費匯票或匯款繳費明細,於114年7月31日截止收件(郵戳為憑)。 |
2、 |
錄取生修課之學分費及雜費:每學分新臺幣4,900元整,學雜費每學期新臺幣3,000元整。 |
3、 |
符合「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」第8條第2項資格者(補助生),免繳學分費。 |
五、 |
甄選方式:書面資料及年資審查,所需各項表件詳招生簡章。 |
六、 |
請詳閱簡章規定,簡章公告及下載網址:https://cce.ntue.edu.tw/course/5834 |
七、 |
聯絡方式:承辦人:歐小姐,聯絡電話:2732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