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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縣府函-檢送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1份,請落實執行各項防疫措施,維護師生健康,請查照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護理師

張貼日期: 2021-08-23 08:58:38 點閱: 569 (524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05137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貴校隨時注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,本府將持續配合疫情發展適時調整校園防疫因應作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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