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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110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,敬請本年12月曾任本校按日計酬之代理教師,請於111年1月10日前填具申請書提出申請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1-12-07 14:57:48 點閱: 857 (另開新視窗)


依據行政院 11012 3日院授人給字第 1104001319號函訂定一百十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:

一、11012月曾任本校按日計酬之代理教師,於本校申請年終工作獎金者,請填具申請書提出申請。

二、本校長期代理教師年終獎金部分,由人事室統一辦理請領事宜,敬請長代教師,如110年度有他校之服務年資,將相關證明文件逕送人事室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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